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,今年以来,已有数十家商业银行增加注册资本获监管部门批复同意,其中大部分是城商行、农商行等中小银行。
具体来看,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银行以城商行、农商行等中小银行为主,增资方式包括定向募股、利润转增等。例如,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于2月18日发布的公告显示,张家口银行募集国有股份不超过6.5亿股的变更注册资本方案获批同意。2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崇左监管分局发布的相关公告显示,广西崇左农村商业银行通过利润转增注册资本722.24万元,该行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.08亿元变更为人民币5.15亿元。
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卢若峥告诉记者,商业银行使用留存利润进行资本补充属于内源性资本补充,其好处是不需要支付利息或者股息,融资成本相对较低,有助于提升银行的信誉和市场竞争力。但使用该方式补充银行资本,其时机、金额将受银行的利润水平、内部决策机制的限制。此外,银行还可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、永续债等外源性渠道补充资本。
值得关注的是,当前国内银行业净息差压力仍存,部分中小银行还面临资产质量下降风险,资本补充需求凸显。“总体而言,相较于国有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,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需求或更为强烈。与之相对的是,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仍较匮乏。一方面,受净息差收窄影响,部分中小银行盈利能力下滑,制约通过内源性融资补充资本的能力;另一方面,中小银行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、永续债等方式进行资本补充面临发行门槛较高、市场认可度较低等问题。在这种情况下,可通过发行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,短期内缓解资本压力,实现可持续经营。”杜阳表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