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原标题:鲁甸县桃源回族乡中心卫生院被罚款26320.02元)
金融界2024年2月7日消息,鲁甸县桃源回族乡中心卫生院因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,被国家税务总局鲁甸县税务局处罚26320.02元。
据公告内容,鲁甸县桃源回族乡中心卫生院在2023年1月和2023年4月的业务绩效中,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,分别为349711元和226670元,于2024年1月补缴税款52640.04元。
鲁甸县桃源回族乡中心卫生院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九条,构成了应扣未扣、应收未收税款的违规行为。因此,国家税务总局鲁甸县税务局对其处以应扣未扣、应收未收税款50%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,具体罚款金额为26320.02元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者:天眼君